拖欠工资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回工资,我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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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经济补偿金是什么。简单来说,经济补偿金就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钱,作为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想要获得经济补偿金,通常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比如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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