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办离职时是否有赔偿金?

我在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准备离职,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赔偿金。我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形下离职单位需要给赔偿金,哪些情形下又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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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单位办离职时,是否有赔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金的。比如劳动者因为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原因等自身因素,自主决定辞去当前工作,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赔偿金。这是基于劳动法律中关于合同解除的一般原则,即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法定特殊情形时,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动者离职时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比如,单位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因此离职,单位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另外,若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减少劳动待遇的方式延续雇佣合同,而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从而离职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单位原本承诺给员工的奖金福利突然减少,员工不同意并离职,这种情况下单位应支付相应补偿。 还有,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例如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无故克扣应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就会责令单位支付相应款项。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与用人单位共事满一整年后,每位劳动者都可获得相当于其一个整月工资数额的额外经济补偿。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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