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离婚有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和平离婚,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也不知道我们这种和平离婚 的情况是不是也得遵守冷静期的规定。想了解下和平离婚到底有没有冷静期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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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离婚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在我国,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只要是协议离婚,不管夫妻双方是否和平协商一致,都需要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去冷静思考和慎重决定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需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