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一定要有冷静期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就想知道是不是所有情况办理离婚都必须要经过冷静期啊?我挺着急结束这段婚姻的,要是必须有冷静期那就太煎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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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并不一定都需要冷静期,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目前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的,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避免冲动离婚的机会。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离婚中,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设置冷静期。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定的冷静期,但这并非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所以,要是着急离婚,无法接受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话,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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