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都商量好了要离婚,属于双方自愿离婚。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也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经历冷静期。我就想弄清楚,双方自愿离婚到底有没有冷静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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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是有冷静期的。 所谓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它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双方自愿离婚去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所以,双方自愿离婚也需要经过冷静期这一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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