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还有事实婚姻的说法?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多年,还育有子女。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可最近听说婚姻要登记才有效。我就想问问,现在法律上还有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像我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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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形式。在过去,事实婚姻在我国是被一定程度承认的。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了。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与婚姻关系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以,现在如果双方要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应当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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