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是否有征地补偿?
我父亲前段时间过世了,现在家里土地要被征收。我不太清楚像我父亲这种已经去世的情况,在征地补偿方面有没有说法。是和在世的人一样有补偿,还是就没有补偿了呢?我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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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父亲过世后是否有征地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征地补偿的概念。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它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从土地补偿费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父亲在土地被征收前已经去世,并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方面,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进行的,那么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只要该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会因为个别家庭成员的死亡而丧失。这种情况下,家庭整体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的,但父亲个人因为已经去世,不能单独再享有土地补偿费。 对于安置补助费,它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父亲已经去世,他不再属于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范畴,所以通常是不能获得安置补助费的。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遭受损失的补偿。如果父亲去世前在土地上有种植青苗或者建设有附着物,那么对于这些实际存在的损失,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这笔补偿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比如父亲种的果树,征收时这些果树有相应的补偿款,子女等继承人就可以获得这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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