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次起诉离婚会判离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已经第二次起诉离婚了,法院还是没判离。现在打算第三次起诉,想知道三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吗,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我实在是和对方过不下去了,希望这次能有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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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三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以及其是否有法律依据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判决的基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就是说,无论起诉离婚的次数是多少,法院最终的判决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真的已经无法挽回。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法院通常会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但也不是必然会判决离婚。然而,当第三次起诉离婚时,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三次起诉就一定会判离,但一般来说,如果在这期间双方的关系没有改善,并且原告方能够提供一些证据表明夫妻感情持续恶化,比如双方持续分居、矛盾不断升级等情况,法院会倾向于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三次起诉就一定能判离。法院依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例如,如果在第三次起诉前,双方又有了一些和好的迹象,如共同生活、互相照顾等,法院可能还是不会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三次起诉离婚本身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规定一定会判离,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核心标准来确定。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应当注重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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