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的时长有法律规定吗?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说试用期是半年。我不太清楚这个试用期时长合不合理,也不知道法律对于试用期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试用期的时长是不是有相关法律依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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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的时长确实是有法律依据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它能让双方在正式确立长期劳动关系之前,有一个短暂的适应和考察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时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比如说,你和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8个月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就不能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比如,一份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最长只能是2个月。 当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意味着,就算公司和你签订的是一份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不能随意延长,最长也就是6个月。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当你遇到试用期相关问题时,一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判断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些规定,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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