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有情节严重的情况?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最近听说有同行好像侵犯了我们公司的商业秘密。我不太清楚侵犯商业秘密罪在法律上有没有情节严重这一说,想知道怎么判断情节是否严重,以及情节严重会有怎样不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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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况的。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罪,简单来说,就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呢,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那么如何判断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如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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