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他人是否算犯罪?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争执,对方恐吓我说要让我不好过,我心里一直很害怕。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恐吓他人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呢?我需不需要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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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他人是否算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而恐吓他人是指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如果恐吓他人的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行为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当恐吓他人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构成犯罪。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是指多次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恐吓他人的、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情形。 所以,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的恐吓行为,通常不会构成犯罪,但会受到治安处罚;而如果恐吓行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那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犯罪行为。如果遭遇他人恐吓,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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