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和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


威胁和恐吓他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认定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不过,要是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比如,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简单来说,就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要是恐吓时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如果用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