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我遇到了一个和别人的纠纷,感觉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我的权益,这算侵权行为吧。但我不太清楚侵权行为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这种界定对我处理这个纠纷有什么影响,所以来问问。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民事法律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通过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去建立、改变或者结束一些民事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签订合同、立下遗嘱等。 而侵权行为呢,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像有人故意损坏别人的财物,或者恶意诽谤他人名誉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并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并且其目的是为了产生合法的、积极的法律效果,是法律所鼓励和保护的。而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违背了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是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行为,并不是当事人希望通过意思表示去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 例如,甲故意将乙的手机摔坏,这是侵权行为,甲需要对乙进行赔偿,而不是因为甲和乙之间有某种基于意思表示达成的合法约定。所以,侵权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