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发生意外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在劳务关系中发生意外后的赔偿问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可以向其进行追偿。通俗来讲,就是你给别人干活,干活过程中把别人弄伤了,一般是让雇你的人先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你是故意或者因为重大失误弄伤别人的,雇你的人赔完后能找你要钱。 其次,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按照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说,你在工作中受伤,如果你自己也有过错,比如没有遵守安全操作规定,那么你和雇你的人要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来分担损失。例如,雇主要承担70%责任,你自己承担30%责任这样。 最后,在提供劳务期间,要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举个例子,你在工作场地因为另一个无关的人违规操作导致你受伤,你既可以找这个直接侵权的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找雇你的人先要点补偿,雇你的人给你补偿后,再找那个第三人把钱要回来。 赔偿项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提供与接受劳务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侵权责任:就是因为侵犯了别人的权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伤害到别人身体就要承担赔偿等责任。 追偿:就是一个人先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去要回这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