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一定要是过失吗?
我开车的时候发生了点状况,和另一辆车撞了。我心里有点慌,不清楚这个是不是交通肇事罪。我想知道,构成交通肇事罪是不是主观上一定得是过失才行啊,要是有其他情况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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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法律定义上来说,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将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限定为过失。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比如故意开车去撞人,那就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构成其他犯罪,比如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因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在性质和处罚上都有很大的不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过失犯罪是行为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结果的出现。所以,交通肇事罪一定是过失犯罪,这是其重要的法律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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