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付完后,单位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我朋友在工作时受伤了,工伤保险已经进行了赔付。但现在他听说单位可能还得承担一些费用,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下在工伤保险赔付完后,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还需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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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付完后,单位在很多情况下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某些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权益。 其次,若工伤事故是由用人单位的严重过失引发的,用人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进行安全培训等导致职工工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应当对职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也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考虑到这部分伤残职工虽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对其后续生活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另外,在工伤治疗阶段,企业不得擅自终止与受工伤员工之间的劳务合同。如果管理者坚持解除劳动关系,就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补救措施。比如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工伤保险赔付完后,单位在工资福利支付、因自身过失导致工伤赔偿、伤残津贴支付以及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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