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剐蹭不知情走了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和别的车发生了剐蹭,但当时我没感觉到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对方车主联系我说我逃逸了,要我赔偿。我真不是故意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逃逸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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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车辆剐蹭不知情走了是否算逃逸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里面关键的一点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也就是说主观上得有逃避责任的故意。 从法律规定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对‘交通肇事逃逸’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对于车辆剐蹭不知情的情况,如果确实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真的不知道发生了剐蹭事故,并非主观上想要逃避责任,那么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逃逸的。比如说,剐蹭的痕迹很轻微,从正常的驾驶视角难以察觉;或者当时所处的环境比较嘈杂,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声音掩盖了剐蹭的动静等。 然而,判断是否知情不能仅仅依据当事人自己的说法。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况、车辆的受损情况、当事人的驾驶经验等。如果有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能支持当事人不知情的说法,对判定结果会更有利。 要是被对方车主认定为逃逸并要求赔偿,当事人首先要保持冷静,可以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同时,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最终经过调查,确定当事人确实不知情,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也就不用承担逃逸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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