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车了不知道走了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蹭到别人车了,但当时真没感觉到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车主联系我说我逃逸,要我赔偿。我就想知道,这种我确实不知道蹭车然后走了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逃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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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判断蹭车后不知道走了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是所有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都构成逃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当时不知道发生了蹭车事故,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那么通常不认定为逃逸。 例如,在一些轻微刮蹭的情况下,车辆可能只是轻微接触,产生的声音较小,驾驶员由于车辆隔音较好、注意力分散等原因,确实没有察觉到事故发生,继续正常行驶离开现场。这种情况与明知发生事故而故意逃离现场是有本质区别的。 然而,如果对方有证据表明你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比如刮蹭比较严重、有明显的碰撞声音等,而你却声称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正常的驾驶员应该能够感知到这样的事故。所以,是否认定为逃逸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如果你遇到这种纠纷,可以通过查看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等证据来证明自己当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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