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在一起生活算不算夫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周围人有的说我们就算夫妻了,有的说不算。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没领证在一起生活到底算不算夫妻啊?我有点搞不清楚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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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领证在一起生活一般不算夫妻。夫妻关系的确立,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以进行结婚登记为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才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 没领证在一起生活,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财产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归属,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情况,则可能会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但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在人身关系方面,夫妻之间相互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而同居关系中的双方,通常不具有这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会被视为具有婚姻效力,但之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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