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没有结婚证算夫妻吗?
我和对象同居三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周围有人说我们这样也算夫妻,可也有人说不算。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讲,同居三年没领结婚证到底算不算夫妻啊?
展开


从法律上来说,同居三年没有结婚证并不算是夫妻。这里涉及到“夫妻”和“事实婚姻”这两个概念。“夫妻”指的是男女双方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之后的称呼。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在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仅仅是同居三年没有办理结婚证,在法律上并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权益不能像合法夫妻那样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和有结婚证的夫妻关系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不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