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几年没还法律上就不认可了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拖着没还。现在都过去好几年了,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过了一定时间,这笔借款就不被认可了呢?要是真这样,我的钱不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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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涉及到借钱几年没还就可能不被认可,主要是和诉讼时效这个概念有关。诉讼时效简单来讲,就是当你权利被侵害后,在一定时间内你得去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去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失去胜诉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是说债务本身还是存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你和借款人约定了还款日期是2020年1月1日,到了这一天对方没还钱,你就知道权利受损害了,那么诉讼时效从2020年1月2日开始计算三年,到2023年1月1日结束。如果在这三年里你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三年后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你去法院起诉可能就无法胜诉。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只要在诉讼时效内你向对方催过款、对方答应还款等,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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