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完钱没用算敲诈罪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因一时糊涂敲诈勒索了别人一笔钱,但这笔钱到手后我一直没敢用。我现在特别后悔,也很担心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敲诈罪了。想问问大家,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敲诈勒索完钱没用的情况,到底算不算敲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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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完钱没用也算敲诈罪。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等手段让别人害怕,从而被迫交出钱财。 在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时,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以及是否达到了法定的数额标准,而不是看是否使用了敲诈来的钱。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并且成功获取了财物,不论之后是否使用这笔钱,都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标准。比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可能会低一些。所以,只要敲诈勒索的财物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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