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口头协议。但我有点担心,这种口头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呢?万一之后对方反悔,我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口头协议是否能受到保护。
展开


在探讨离婚口头协议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明确离婚协议的含义。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达成的约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两人商量好离婚时怎么处理各种事情的一份约定。 从法律角度看,对于离婚口头协议的效力,需要分情况来判断。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就表明,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中,书面形式是法定要求。也就是说,如果是通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式离婚,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口头协议是不被认可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书面协议可以更清晰、明确地记录双方的真实意愿,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然而,在诉讼离婚中,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夫妻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在法庭上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了口头协议,并且经过法庭记录在案,双方签字确认,那么这种口头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即使有这样的口头协议,法院通常也会制作调解书,将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因为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口头协议的效力在不同的离婚程序中有不同的规定。协议离婚时,口头协议无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诉讼离婚中,经法庭记录并确认的口头协议有一定效力,但最好还是以书面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离婚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