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伍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刚退伍,拿到了一笔退伍津贴。现在和妻子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她觉得这笔退伍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和我平分,但我认为这是我个人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退伍津贴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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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伍津贴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退伍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只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位军人入伍时20岁,退伍时获得了100万的退伍津贴,他和妻子的婚姻关系存续了10年。那么具体年限就是70 - 20 = 50年,年平均值就是100万÷50 = 2万,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就是10×2万 = 20万,剩下的部分则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所以,退伍津贴中的一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数额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方法来计算。在处理退伍津贴的财产归属问题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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