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周末时间培训和开会算加班吗?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占用周末时间组织培训和开会,也没有给加班费。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加班,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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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占用周末时间培训和开会是否算加班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什么是加班。加班,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继续为用人单位从事生产或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判断占用周末时间培训和开会是否算加班,关键在于看它是否符合加班的特征。首先,要看这种培训和开会是否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如果是单位要求员工必须参加的,那就具备了加班的一个重要条件。例如,公司通知所有员工周末必须参加业务培训,不参加会影响绩效考核,这显然是单位安排的强制行为。 其次,要看是否与工作相关。如果培训和开会的内容是围绕公司业务、工作技能提升等方面,那么可以认定为与工作相关。比如公司组织的产品知识培训、项目进度会议等,这些都是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员工的工作紧密相连。 最后,是否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周末本身是员工的休息时间,如果在这个时间安排培训和开会,就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权益。只要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就可以认定占用周末时间培训和开会属于加班。 对于加班,《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如果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公司没有安排补休,员工就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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