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做担保人,妻子需要承担债务吗?
我老公给别人做了担保人,现在债务人好像还不上钱了。我就担心这债务会不会落到我头上,我需不需要一起承担啊?我也不懂法律,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责任帮着还钱。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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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丈夫做担保人,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它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负的债务。而担保债务通常是基于担保人的个人信用和承诺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丈夫作为担保人所产生的债务,如果妻子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事后也没有对该担保行为进行追认,并且该担保行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一般情况下,这笔担保债务会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担保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该担保行为所带来的利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妻子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例如,丈夫担保获得了一定的报酬,而这个报酬用于了家庭的日常开销,这种情况下妻子可能就需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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