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丈夫借的款妻子需要偿还吗?

我和丈夫刚离婚,最近有债主找上门,说我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了钱,让我一起还。可我根本不知道这笔借款的事,而且离婚时也没提过。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偿还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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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后,丈夫借的款妻子是否要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这笔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的,或者妻子事后对这笔借款进行了追认,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已经离婚,妻子仍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或者妻子明确表示愿意和丈夫一起偿还这笔借款。 如果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是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孩子的学费等,那么这笔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妻子可能不知道这笔借款的存在,离婚后也可能需要偿还。 然而,如果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同时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在离婚后通常不需要偿还。例如,丈夫借款用于赌博等个人不良嗜好,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总之,判断妻子是否要偿还丈夫离婚前的借款,关键在于确定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遇到这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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