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女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打算给我买套房子。我想知道,如果房子买了, 这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啊?我就是想搞清楚,这房子的产权到底怎么算,以后万一有啥情况,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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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女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会被看作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无偿赠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又要分两种情况。一是若房子是女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二是如果房子是女方父母出部分资金,夫妻共同还贷,即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等,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就要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
总之,婚后父母给女方买房的财产性质认定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夫妻间的财产约定等因素。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专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或依法认定为共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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