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三方赔偿冲突吗?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这次工伤是由第三方造成的。现在我一方面可以找公司走工伤赔偿流程,另一方面好像也能找第三方索赔。但我不太清楚这两种赔偿能不能同时进行,会不会存在冲突,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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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第三方赔偿通常是不冲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定规则和限制。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的经济补偿。而第三方赔偿是指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受伤,劳动者向侵权第三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在第三人造成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同时也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有票据的赔偿项目,比如医疗费等,不能重复主张。例如,劳动者已经从第三方那里获得了医疗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赔偿中就不能再要求重复赔偿这部分费用。但对于其他赔偿项目,如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或第三方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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