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是否可以是双倍?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但是这个工伤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我已经从第三人那里获得了一些民事赔偿,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再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也就是能不能拿到双倍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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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一般情况下则不能。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伤而受到的损失能得到一定的弥补。 在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的职工,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而在特殊情况下,即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时,受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请求权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均是合法权利,两种请求权并不冲突、排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后,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但医疗费用除外。也就是说,在这种特殊情形下,除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赔偿外,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所以,是否能获得双倍赔偿,关键要看工伤是否是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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