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可以多重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这伤还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现在我已经获得了一部分赔偿,但不知道能不能再获得其他赔偿。我想了解下工伤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多重赔偿,具体能获得哪些方面的多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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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多重赔偿的,但并非所有项目都能重复获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和处理。 一般来说,如果工伤事件仅仅是劳动者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意外所致,通常劳动者只能依据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陪护人员工资以及因生活不能自理而产生的护理费用等。 然而,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第三方的过失行为导致的,例如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并且劳动者已从第三方那里获得了相应的民事赔偿,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仍有权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领取除医疗费用以外的其他补偿款项,这就是所谓的“工伤双重赔偿”。比如工伤待遇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交通事故赔偿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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