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过鉴定后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我发现实际拿到的待遇和我应得的有差距,想要申请补差额。不知道这属不属于劳动争议,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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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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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这一问题,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的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补差额,通常是指在实际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按照法定标准应获得的待遇之间存在差距时,需要补足的部分。比如,职工本人工资是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如果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导致社保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低于职工应得标准,就会产生补差额的问题。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的问题,本质上涉及到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以及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缴纳等方面的责任,与社会保险以及工伤医疗费等方面紧密相关,符合该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案例也表明,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纠纷通常被认定为劳动争议。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问题产生分歧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纠纷,以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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