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哪些有关问题?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这是它区别于商业保险的重要特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说,只要你在我国道路上开车,就必须购买交强险。 关于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它主要保障的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比如,张三开车撞了李四的车,导致李四车辆受损以及身体受伤,那么交强险就会对李四的车辆维修费用和医疗费用等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目前,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在理赔方面,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损失情况,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可能需要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者侵权人自己承担。 此外,交强险也有一些免责情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了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知识,对于车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车主的赔偿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