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危险物质罪是否严重?
我最近了解到盗窃危险物质罪这个罪名,想知道它到底有多严重。比如一般会怎么判刑,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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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盗窃危险物质罪是非常严重的。 首先,盗窃危险物质罪是指个人或合伙盗窃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些危险物质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极有可能被用于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其次,从法律的量刑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是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三是盗窃、抢夺手榴弹的;四是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五是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盗窃危险物质罪由于其涉及物质的特殊性和潜在的巨大危害,法律对其惩处力度较大,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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