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肖像权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解释的。之前看到有人用别人照片做广告,也不知道这算不算侵犯肖像权。想了解下肖像权的司法解释,弄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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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他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再现自己形象(肖像)所享有的专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你对自己的照片、画像等肖像有权利决定怎么使用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人未经你的同意,把你的照片拿去做广告、印在产品上,或者恶意丑化你的照片等,这些行为通常就可能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为了新闻报道、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肖像的,就可能不构成侵权。所以,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关键在于是否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使用的方式和目的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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