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被打,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坐长途大巴的时候被人打了,大巴一直在移动,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现在想维权,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地方的警方来处理这个事情,是大巴出发地、目的地,还是被打时所在位置的警方呢?想了解下在移动交通工具上被打管辖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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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被打,涉及到管辖权的确定问题。管辖权就是确定哪个地方的相关部门有权对这个案件进行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针对或者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违法过程中违法行为人、被侵害人使用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被侵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侵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虽然此条是针对网络案件,但可以从中看出管辖确定的一般思路是与案件相关联的地点。 对于在移动交通工具上发生的被打案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明确,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在移动交通工具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认定可能相对复杂。一般来说,如果交通工具在行进过程中发生被打事件,最初发现或者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通常会先行受理。 如果该交通工具是在特定的行政区划内行驶,那么该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比如长途汽车在A市行驶过程中发生打人事件,A市的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如果交通工具跨越多个行政区划,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与其他相关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协商或者移送案件。若被打事件在移动过程中持续发生,多个地方都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发生地,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最终可能会根据便利原则、主要行为发生地原则等来确定由哪个公安机关具体办理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在移动交通工具上被打,如果构成刑事案件,同样要遵循这样的管辖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在移动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区都可能作为犯罪地来确定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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