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能否算做前科?
我之前在未成年的时候犯过罪,现在长大了,担心这个事情会留下前科影响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未成年犯罪会不会被算作前科呀?这种情况对我未来的发展会不会有很大的阻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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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未成年犯罪是否作为前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前科”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前科就是指曾经因为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处过刑罚。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如果一个人被法院判定有罪并判处了刑罚,那么就会留下前科记录。 对于未成年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意味着,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犯罪的记录是被封存起来的,一般情况下外界是看不到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它和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对社会公开、可能会对个人产生广泛影响的“前科”有所不同。 然而,如果未成年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记录就不会被封存。这种情况下,在法律意义上是会被视为有前科的。而且,即使犯罪记录被封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时,还是可以查到这些记录的。 综上所述,未成年犯罪不一定会作为前科。关键要看犯罪时的年龄、被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同时,法律对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挽救的政策导向,目的是让曾经犯错的未成年人能够更好地回归社会,重新开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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