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必须明白的几个问题有哪些?


打官司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在打官司之前,有几个关键问题是必须要明白的。首先,要明确案件的管辖法院。管辖法院是指有权受理该案件的法院。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例如,甲起诉乙还钱,乙住在A地,那么甲通常要到A地的法院起诉。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证据是支持自己主张的关键。在打官司时,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如果你提出了一个主张,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合同文本、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都可能成为重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就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纠纷相关的证据。 再者,要了解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不同类型的案件,诉讼时效可能不同。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甲借给乙钱,约定还款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但乙一直未还,甲在2023年1月1日后才想起起诉乙,此时如果乙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甲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另外,关于律师的选择也不容忽视。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在选择律师时,要考虑律师的专业领域、经验、口碑等因素。一个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了解打官司的成本。打官司不仅有时间成本,还有经济成本。经济成本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费是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根据案件的类型和标的额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了解这些成本,有助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