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肯德基“秒杀门”后又陷起诉门,原告只求一份全家桶是否合理合法?

我参与了肯德基的秒杀活动,结果遇到了所谓的“秒杀门”情况。之后听说肯德基又陷入起诉门,有原告只要求一份全家桶。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原告这样只求一份全家桶的诉求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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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原告只求一份全家桶是否合理合法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在商业活动中,商家发布的促销信息,比如秒杀活动,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一种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消费者按照商家的要求完成相应行为,如成功秒杀时,就构成了承诺,此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肯德基的秒杀活动中,消费者通过网络参与秒杀,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可以认定为以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订立的合同。 当消费者成功秒杀后,商家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商品,即全家桶。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就构成了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这个角度看,原告要求一份全家桶,实际上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这在法律上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消费者已经通过自己的行为与商家达成了合同,商家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比如商家可能会以系统故障、活动规则有漏洞等理由来拒绝履行合同。但是,这些理由是否能够成立,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商家无法证明自己有合理的免责事由,那么就不能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此外,从公平和诚信的角度来看,商家举办促销活动就应该遵守承诺。消费者参与活动是基于对商家的信任,如果商家随意违约,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商业活动中的诚信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综上所述,原告只求一份全家桶在法律上是合理合法的诉求,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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