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是怎样归纳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这一规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体现,下面为您详细归纳: ### 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决定了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也有相应保障。《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就保证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基本收入,避免用人单位不合理压低工资。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规定是对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约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给予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的时间,也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基本权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