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签劳动合同时里面有试用期的条款。我不太清楚在约定试用期这方面有啥需要注意的,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了解下法律上关于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都有哪些要留意的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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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长短和劳动合同的期限紧密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合同期限越短,试用期也就越短。比如,你签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就不能超过两个月。 其次是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意味着,如果你从公司的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公司不能再次和你约定试用期。无论岗位怎么变化,在这家公司就只有一次试用期。 再者是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工资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公司给你试用期的工资,既要满足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又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另外,还有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就提醒我们,不能只签试用期合同,一定要把试用期包含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 最后,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保障了双方在试用期内的权益,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 总之,在约定试用期时,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也要遵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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