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解除或终止,还有公司什么时候该给我支付经济补偿金。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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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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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看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定解除又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这些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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