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我跟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不太清楚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是怎样的,比如开庭前要做什么准备,开庭时的流程是什么,我在每个环节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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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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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包含多个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这一阶段主要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接着进入庭审开始阶段。开庭时,首席仲裁员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仲裁庭纪律,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等。回避申请是指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可以申请该仲裁员回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然后是庭审调查阶段。这一阶段仲裁员会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调查双方提供的证据,询问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等。双方当事人需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再之后是庭审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反驳对方的观点。在辩论过程中,要注意语言文明,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 最后是调解与裁决阶段。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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