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打算维权,但不清楚 该向哪个地方的机构去申请仲裁。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是看公司所在地,还是我实际工作的地方呢?希望能详细了解这方面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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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辖权,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纠纷时,该由哪个地方的机构来处理这个争议。
首先,在仲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意味着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并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里的地域管辖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来确定。
其次,到了诉讼阶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就是围绕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在仲裁和诉讼环节都有相应明确的指向,以此来保障劳动争议能够在合适的机构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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