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保外就医,简单来说,就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进行医治 。 首先来看看保外就医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这些情形可准予保外就医:一是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是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是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是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不过,如果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接着讲讲保外就医的程序。首先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之后,对符合条件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其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最后,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 相关概念: 保外就医: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病残鉴定:对罪犯身体疾病、残疾状况进行检查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鉴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