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我在厦门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解决问题。希望了解一下在厦门遇到医疗事故后,正确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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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厦门遭遇医疗事故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患者及其家属可以直接与医疗机构就事故的处理、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秉持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明确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等事项。 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自己受到的损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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