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我在宁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里特别着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在宁波遇到这种情况,有哪些合法有效的途径可以维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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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宁波遭遇医疗事故时,以下是具体的维权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首先,患者与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意思就是,患者和医院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医疗事故赔偿等问题交流看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站在中立的角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这说明调解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有可能促使双方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患者把医院告到法院,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来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医院存在过错。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维权方式,患者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权,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诉求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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