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后该怎么维权?
我在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了解具体的维权步骤和方法,以及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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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维权是患者及家属应有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维权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旦怀疑发生医疗事故,第一步可以和医院进行协商。这是比较温和的维权方式,患者及家属可以要求医院对医疗过程作出解释,双方就赔偿等事宜进行沟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另外,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患者及家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总之,在医疗事故维权过程中,要冷静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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