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后如何维权?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里特别着急和无助。我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和医院协商,还是要找相关部门?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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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相对简便的方式。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要求,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协商过程中能够清晰地说明情况。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它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提出调解方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所以在选择这种方式时要明确自己的选择。 另外,患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一种较为强力的维权手段。患者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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