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无法维权该怎么办?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找医院协商,他们总是推诿责任,我又不知道该收集哪些证据,也不清楚维权的具体流程,感觉特别无助,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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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医疗事故无法维权时,可参考以下途径解决。首先要明白医疗事故的定义,它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步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基础,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患者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规定。 总之,在医疗事故维权过程中,患者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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